2019年网上兵役登记通告

发布者:学生工作部(处)、武装部发稿时间:2019-02-27浏览次数:1115
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》、《征兵工作条例》、《上海市征兵工作条例》及其他有关规定要求,现将2019年我校范围内适龄大学生公民网上兵役登记的有关事项通告如下:

       一、对象范围。参加网上兵役登记的对象范围为:我校专本科(含中高贯通高职阶段学生)在籍大学生中,年满1822周岁(199711日至20011231日期间出生)男性在校生和年龄不超过24周岁(199511日以后出生)男性应届毕业生

       二、程序方法。一是参加网上兵役登记和应征报名。“全国征兵网”已于110日正式开通,网上兵役登记、应征报名和政策咨询工作已全面展开。根据有关规定要求,于331日前,我校所有适龄大学生均须自行登录“全国征兵网”(网址:http://www.gfbzb.gov.cn),填写兵役登记信息(包括本人姓名、公民身份证号码、家庭住址、参军意向等基本信息),根据网上提示打印《男性公民兵役登记/应征报名表》并交于本班辅导员,辅导员根据该表确定适龄学生是否进行了兵役登记;有意愿并符合参军基本条件的大学生还须进行网上“应征报名”,打印《大学生预征对象登记表》、《应征入伍高校学生补偿学费代偿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》。二是参加现场确认和初检初审。根据各区征兵办和各高校的时间安排及规定要求,所有适龄公民应到指定地点参加现场确认和初检初审(另发通告)。

       三、法律责任。实行兵役登记和征兵体检既是适龄大学生公民的法定义务,学校各二级学院要依法组织或督促适龄大学生及时登陆“全国征兵网”参加兵役登记、现场确认和初检初审。凡不参加当年网上兵役登记、现场确认和初检初审的适龄大学生公民,均不能被推荐、确定为预征对象,不能征集入伍,有关部门和单位也不能受理其就业、就学、出境和办理工商营业执照申请。适龄公民如拒绝、逃避兵役登记或征兵体检,公民、法人和其他组织如阻碍适龄公民参加兵役登记或征兵体检,经教育不改者,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。

  

  

  

  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上海健康医学院武装部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2019111