校三好学生、优秀学生干部、先进班集体评选办法

发布者:学生工作部(学生处)、武装部发稿时间:2016-10-11浏览次数:380

 为贯彻党的教育方针,使学生以三好为目标,努力成为德、智、体全面发展的,有理想、有道德、有文化和有纪律的大学生,学校每学年在十月份开展评优活动。现将具体办法规定如下:

一、荣誉称号的设置

 个人:校三好学生、优秀学生干部

 集体:先进班集体

二、评选条件

1.优秀个人评选基本条件

 (1)我校全日制在校专科生,政治素质良好,无任何违纪违规行为,未受过校、学院纪律处分和通报批评;

 (2)学习成绩良好,本年度无不及格现象;

 (3)本学年度中《学生健康体质测试标准》测试合格;

 (4)注册“易班”账号并积极维护“易班”网络环境健康。

2.三好学生

 (1)思想好。热爱党、热爱社会主义祖国,拥护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,坚持四项基本原则;尊敬师长,团结同学,热爱劳动,艰苦朴素,爱护公物,自觉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,本学年综合素质测评为优良。

 (2)学习好。学习目的明确,刻苦钻研,成绩优良,本学年成绩考试、考查科目全部及格,且学习成绩达到班级前15%以内。

 (3)身体好。坚持锻炼身体,体育考评分不低于75分,体质健康测试合格;认真上好体育课,成绩良好并积极参加文体活动和早锻炼、课外活动;讲究卫生,身体心理健康;有良好的生活习惯,寝室卫生达到优秀水平。

3.优秀学生干部

 (1)担任学校各级组织学生干部,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,热情为同学服务,工作积极,成绩突出,本学年获得校级奖学金。

 (2)严格要求自己,以身作则,模范带头。

4.先进班集体

 (1)全班同学坚持四项基本原则,集体观念和集体荣誉感强,具有团结、勤奋、求实、创新的班风,班、团干部能在同学中发挥核心表率作用。

 (2)全班同学学习刻苦,学习气氛浓厚,课堂纪律好,认真考勤;全班考试成绩在同年级中名列前茅,原则上无考试舞弊现象;社会实践有成果。

 (3)全班同学坚持锻炼身体,认真上好体育课,成绩良好,并积极参加文体活动,体质健康测试成绩合格率不低于90%,寝室卫生好,身体健康。

 (4)班级“易班”注册账号人数达到90%以上。

 (5)无违反学校其它有关规定者。

三、评选办法

1.评选工作在学生工作部(处)和校团委领导下,各学院负责具体工作,由班主任或辅导员组织实施,结合学年综合素质测评情况进行。

2.三好学生按学院人数5%的比例控制,优秀学生干部按学院人数2%的比例控制,先进班集体评选按学院级班级数15%的比例控制。校团委保留适当名额进行调剂,具体名额根据实际情况由校团委会协商确定。

3.对于获奖个人及集体颁发荣誉证书,记入个人档案,并给予适当物质奖励。

4.申报上海市优秀个人及集体的,原则上必须获得当年校级优秀荣誉称号。申报办法根据团市委规定另行制定。

四、本办法由校团委组织实施并负责解释。